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倡 议 书
各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暨各界热心人士:
根据国务院国办发[2000]19号文件的精神,“福利事业及儿童福利机构可以接受社会的捐赠,走社会化发展的路子。”福利事业虽有政府的支持,然而财政资金投入有限。福利院从事的是一项社会福利事业,是一个城市文明和进步的标志之一。福利院的入住对象,大多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,他们是我们社会大家庭的一员,帮助和抚慰他们,我们义不容辞,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。 我们倡议开展慈善捐赠活动,为福利院的老人、残疾人、孤儿、弃婴奉献一片爱心。 中华民族素有行善、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,从汉朝的“施粥”到隋朝的“义仓”;从明朝的“同善会”到清朝的“安济堂”,无不闪耀着中华民族人间慈爱的光芒。今天我们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代,我们将心连着心,手拉着手,多一份慈爱,多一份善举。 能力不分大小,捐款不分多少,善举不分先后,众人拾柴火焰高,涓涓溪水可以成江河,让我们行动起来,献出一份爱心、一份希望,让福利院的老人、残疾人、孤儿及弃婴也能享受到社会文明和进步的成果,享受到明媚的阳光。为弘扬中华民族行善积德、扶贫济弱的传统美德尽一份力。
玉林市社会福利院 二00六年十月十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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